西峡法院对刑事犯罪宽严相济

发布时间:2009-10-27 17:48:51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中,根据省高院近日推行的高新区法院刑事判案经验,对故意犯罪中主观恶性不大,积极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预交罚金,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轻微刑事犯罪,合议庭可视案件情况自由裁量,宣告缓刑;而对无悔改表现,主观恶性大等情形的轻微刑事犯罪分子,而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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