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女士与蒋某离婚多年,却因房子归属权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多次对薄公堂,经西峡县人民法院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判决,河南高院裁定位于西峡县建设西路某处的房屋归石女士所有,石女士支付给蒋某4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石女士及时向法院提存应缴纳的40万余元,蒋某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作为案外人的蒋某父母以法院判决错误,该房有其份额为由非法居住在该房屋,拒绝迁出。无奈之下,石女士于2014年3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向蒋某家属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蒋某父母逾期仍不履行,两人以死威胁拒绝搬出,法院执行干警及院领导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均未成功。
鉴于以上情况,西峡法院审判委员会认真研究后决定,于8月6日依法组成执行合议庭对此案举行执行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纪检委、政法委、信访局、司法局、街道办事处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法院执行该案的情况,并召开听证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听证会结束后,执行人员又多次找蒋某父母做工作希望自行搬出,但二人仍以死相胁,拒不搬出。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西峡法院经审委会研究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将蒋某父母及相关财产强制迁出该房屋,将房屋交付申请人。经过认真筹划,制定方案,层层分工,西峡法院派出40名干警成立强制执行指挥部,分成执行实施组、安全保卫组、取证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事后处理组五个小组,协调被执行人所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公安干警协助,邀请市、县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见证执行,于12月10日上午9点集合出发至被执行人家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由于蒋某父母均已年过六旬,且身体不好,给案件执行带来了较大风险。为防止两人因身体疾病出现意外,西峡法院专门安排了医护人员到场。强制执行开始时,蒋某父母情绪激动,抗拒执行,执行人员先将蒋某父母扶至其原居住房屋内,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疏导,因蒋母情绪过于激动出现意外,工作人员将蒋母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其他工作人员开始进行现场物品清点和搬运,经过全体工作人员几个小时的努力工作后,房屋被腾空,房屋钥匙当场交付到申请人手中。
南阳市人大代表韦苏滨表示,此次执行活动是法院系统开展集中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通过强制执行能够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缓解执行难题,捍卫法律权威,进一步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彰显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