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对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西峡法院双龙法庭庭长姬海朝同志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姬海朝同志,现任西峡法院双龙法庭庭长,在基层法院工作十余年,自2010年担任双龙法庭庭长以来,姬海朝带领全庭干警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21件,审结513件,结案率达99%。其中调撤487件,调撤率达95%,利用车载法庭巡回审判436件,巡回审判率达85%,无一起超审限、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发生。本人多次被本院评为先进个人、调解能手,2012年荣获“全省十大人民满意法官”,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13年被南阳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联村干警”,所在法庭被该院评为“百日办案竞赛”先进集体。
姬海朝所在的双龙法庭下辖双龙镇、太平镇、二郎坪乡三个乡镇,均为交通不便的山区,地域面积广,人口多且分散,地理环境复杂,为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他和法庭干警利用“车载法庭”走乡串户巡回审理办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基层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