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工作法 管用

  发布时间:2014-04-17 16:09:04


    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当看到被告人程某向受害人董某赔礼道歉,董某当庭表示谅解程某时,西峡县少审庭法官开心地笑了,不由自主地说道:还是“四心”工作法管用!

董某和程某是同居关系,2013年6月5日双方因家务琐事发生厮打致董某轻伤,案件于12月31日以程某犯故意伤害罪公诉至西峡县法院,程某程某因患高血压无法收监而取保候审。在审理期间,被害人董某基本上天天到案件承办法官张让江的办公室哭闹,要求将程某收押于西峡县看守所,并赔偿其5万元。承办法官在与董某的交谈中得知:2005年7月,董某的儿子在山东打工期间意外身亡,没多久丈夫也和她离了婚,如今又遭到同居男友故意伤害,董某的情绪几近崩溃,这是一起极具信访苗头的棘手案。但合议庭认为本案事发在二人同居期间,且程某身患疾病不宜收监羁押,家庭经济状况也很差,根本拿不出5万元赔偿费,因此决定通过做工作让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在确定好工作思路后,承办法官张让江决定用“四心”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董某情绪激烈,性格固执,不听劝导,不愿见程某,在每次到办公室后,张让江都放下手中的工作,热心接待,为其让座,耐心倾听直到其哭累、说累、情绪释放完后,又亲人般地给予其同情、安慰、劝解,用爱心安抚其情绪,并从其珍惜当前过好以后生活的公心角度劝其谅解程某。最终董某从法官身上感受到了温暖的关怀,理解了法官为她考虑的初衷,态度一天天变得温和,慢慢的接受了法官的劝解,同意和程某见面协商,经调解,程某同意当面向董某道歉,赔偿董某10000元,董某当场建议对程某从轻处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