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法阳光报告(总第七十八期)

发布时间:2013-12-12 10:26:11


2013年12月12日

农历十一月初十

星期四

〓导读〓

【代表委员】

          >>王宗敏等6位代表参加信阳法院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活动

          >>三门峡法院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国内要案】安阳“8.19”公交车杀人案犯一审被判处死刑

【媒体聚焦】河南被告人“出庭禁剃光头穿号服”将出细则

【省院新闻】

         >>省法院32位老干部荣获健康老人

         >>省法院知识产权庭巡回审判到大学校园

【典型案例】员工9年未休息  状告单位获赔偿

【法官故事】张晓华:救人路上“生死时速”

【代表委员】

         >>王宗敏等6位代表参加信阳法院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活动

    12月9日,信阳法院举行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汇报会暨执行款发放仪式,张立勇院长亲自将587.437万元送到11名农民工代表手中。省人大代表王宗敏、陈长宝、杨奎、冯琪雅、陈杰、胡善信出席活动仪式。代表们在发言中认为,这种集中发放执行款的形式,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情怀,人民法院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精神,让我们的农民工兄弟可以回家过个好年了。

         >>三门峡法院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今年以来,省人大代表李爱红、李复活等人先后多次到三门峡法院走访座谈,对法院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们说,法院和我们联络的是案件,传递的是感情,表达的是尊重,每个联络细节都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有家的感觉。

    三门峡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一把手亲自接待,庭室当面汇报,联络督查人员总体协调。针对代表委员所关注案件,各庭室公平公正、快审快结;跟踪督导,分阶段汇报。案件审结后,向代表委员书信回复案件审理情况。

【国内要案】

        安阳“8.19”公交车杀人案犯一审被判处死刑

    12月10日,安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8.19”公交车杀人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周江波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8月19日被告人周江波因邻里矛盾,产生报复杀人的想法,并持铁锹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为宣泄不满,又在满载乘客的公交车行驶过程中,与司机抢夺方向盘,试图制造车毁人亡的极端事件,导致公交车与货车相撞,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后又持刀对公交车上数十名乘客乱捅乱刺,造成三人死亡,四人重伤,一人轻伤,十一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江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判决被告人周江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周江波当庭表示不上诉。

【媒体聚焦】

         河南被告人“出庭禁剃光头穿号服”将出细则

    (新京报讯)日前,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公众开放日活动中曾表示,最高法已明确要求不允许被告人在出庭时剃光头、穿号服。虽然目前法律上没有规定被告人在庭审时禁止剃光头、穿号服,但为了体现司法文明,近年来最高法已多次下发内部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根据各地实际陆续改进庭审的细节性工作。目前,河南看守所已要求出庭犯罪嫌疑人不穿号服,不久河南法院将出台被告人出庭“去犯罪化标签”实施细则。

【省院新闻】

         >>省法院32位老干部荣获健康老人

     12月10日,省法院举办2013年老干部金婚钻石婚庆典暨健康老人颁奖仪式。会议表彰了32位健康老人,三对金婚钻石婚夫妇现场分享幸福时刻。

     张立勇出席并为获得健康老人的老干部颁奖。他说,老干部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阳光、健康、乐观和对待晚年生活的态度值得我们大家学习。下一步要继续做好老干部工作,各级法院各部门要互相配合,高度重视,多注意关心老干部的身体健康,真心实意地为老干部办实事,切实把温暖送到老干部的心坎上。

         >>省法院知识产权庭巡回审判到大学校园

    12月10日,原华中科技大学老师陈维汉与郑州豫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对专利权归属引发争议纠纷一案在郑州大学开庭。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这次选择到大学巡回开庭,旨在进行普法教育、辅助案例教学。本案的审理对民营企业合理确定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依法界定专利技术的归属具有较强指导意义。庭审后,法官与学生现场进行了互动交流。

【廉政文化】

                   开封包公司法文化博物馆建设有序进行

    12月10日下午,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再次来到开封,视察包公司法文化博物馆项目选址,召开专家组座谈会,指导加快推进博物馆建设。张院长指出,要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包公司法文化博物馆建设,建成后的博物馆要能体现包公司法文化内涵精髓,弘扬包公刚正、为民、忠孝、廉洁的精神,采取影视演播、戏剧、多媒体技术等多种形式,再现包公公正断案、智慧断案等故事,寓教于乐,寓教普法。

【基层动态】

        柘城法院“执行风暴”为农民工讨薪

        12月10日下午,柘城县法院举行了"执行风暴"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清理活动执行款发放仪式。当天共为21名农民工现场发放执行款34万余元。

        自"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柘城县法院在一个月内共审、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05件,其中调解、执行和解结案33件,强制执行72件,强制拘留10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人,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38万余元,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积极反响,有力震慑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员工9年未休息  状告单位获赔偿

巩义的杨先生在公司工作了9年,却从未享受过节假日和休息日。日前,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赔偿杨先生5.8万元。

杨先生在2003年2月与一家铝业公司签订了十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2个月,期间月薪为300元。但直到2007年7月,铝业公司改制后,才开始为杨先生办理养老、失业、工伤等参保手续。

之后,杨先生依然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每天八小时三班倒、没有休息日、没有节假日。之直到2012年2月,距离合同期满还有一年,杨先生提出了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但被单位拒绝支付。

巩义市法院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此杨先生遭受的试用期12个月、无节假日,无加班酬劳,都违反了法律规定,并且2003年至2007年期间,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也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法院判决双方劳动合同解除,被告支付原告杨先生包括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高温津贴及实习期工资等在内共计5.8万多元。

法官说法:因为杨先生没有提供工作9年加班的有效证据,判决铝业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只是2年的,而不是杨先生提出的9年。因此提醒广大劳动者,在努力工作的同时,要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法官故事】

                          张晓华:救人路上“生死时速”

    39岁的张晓华,是商丘中院一名普通法官,他见义勇为积极救助交通事故受伤者并捐助2000元现金的感人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12月3日8时10分,张晓华到睢阳区委办事,在北海路和归德道交叉口南边看到一个女人抱着孩子在路边大声哭喊。孩子满身是血,妈妈哭得撕心裂肺。见此情形,张晓华当即停下车,载上受伤母子向医院急驰。他为了赢得更多的时间,多次违章行驶,甚至是闯红灯。路上,在询问得知曹女士没有带钱后,张晓华主动掏出2000元钱塞给她。到医院医生接诊后,张晓华默默离去。

    “当时我抱着儿子站在路边,很着急,突然有一辆黑色的车开过来,那位大哥说,别哭了,你坐我的车吧,我拉你们去医院。”曹慧颖擦着眼泪说。“他一路开得都非常快,路上他还问我带钱了吗,我说没有,他转身往我手里塞了一沓钱,说先拿着,救孩子要紧,后来在医院交费时才知道是2000块钱”。

    曹女士的丈夫在事故中受重伤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儿子因医治无效死亡,但她没忘记救人于危难的好心人,嘱托亲戚一定要找到恩人。12月6日,商丘日报以《好心人,你在哪儿?》为题予以报道,发动市民寻找好心人。此后,许多热心市民纷纷通过微信、微博、电台等渠道帮助寻找。然而,当媒体通过线索辗转联系到张晓华时,他三次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张晓华说:“我只做了该做的事,希望有更多的家庭平安幸福”。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政治部宣教处承办

编辑:金少良   编审: 徐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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