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法阳光报告(专刊)

发布时间:2013-02-28 10:47:39


                        张立勇院长为中学生讲授第一堂法制课

    2月26日下午,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来到郑州中学,学校大礼堂里座无虚席,1000多名师生聆听张立勇院长讲授2013年春季开学的第一堂法律课。

    授课前,师生们旁听了郑州高新区法院在郑州中学进行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庭审,被告人以网络和交友软件等方式分别对三名在校女大学生进行诈骗和盗窃,法庭经过审理当庭宣判。

    张立勇在授课时结合青少年犯罪的案例,根据中学生心理特点,深入浅出,声情并茂。他说:"我们刚刚看到的这起网络诈骗案的被告人年龄和同学们比较接近,一个二十来岁,另一个刚满18岁,还是在校大学生。这起案件和大家的日常生活比较贴近,被告人以网络为媒介,通过虚构家庭背景、个人情况,骗取他人钱物。大家对网络都不陌生,不少同学都开通了微博,有的同学经常玩网络游戏,可以说,都是这类案件的潜在受害人。"

    张立勇随后结合该案,给师生们分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讲述了互联网与违法犯罪的问题、如何树立正确的金钱消费观以及自我防范保护等5个问题。

     ★互联网与违法犯罪的问题

     张院长说,互联网的出现是人类社会的一次伟大变革,它比以往任何一种通信技术方式都更快、更经济、更直观、更有效。同时,互联网也是最杂乱的载体,一些宣扬血腥暴力、凶杀、婚外恋、一夜情等错误价值观念的游戏大行其道;一些恶意谩骂、侮辱诽谤他人,传播他人走光、露点图片及其他个人隐私的信息铺天盖地;一些直接或隐晦表现人体性器官、性行为,具有挑逗性或侮辱性的图片、音频、视频、文章等随处可见,使互联网成为滋生各类犯罪的温床。

    据调查,我国每天有近70万网民遭受不同程度的网络违法犯罪侵害,仅去年一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网违法犯罪案件11.8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6万余人。在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中,诈骗犯罪居于首位。省法院做了一个调研,有73%的未成年罪犯经常去网吧上网,有53%的未成年罪犯承认自己走上犯罪道路因网络引起或与上网有关。

    我的看法是在校学生尽量少上网,中学生处在这样一个年龄段,自控能力相对比较弱。通过调查,网吧里78%的孩子们都在玩暴力游戏。我建议,可以由学校统一组织,比如说学校专门有一个自己的网吧,同学们可以在这样一个空间里上网,不要到外面去上网。

    ★树立正确的金钱消费观

    张院长说,现在,社会上有一种不良的风气,就是扭曲金钱价值观,变成了一种金钱崇拜。不管赚钱的途径和来源,不管用什么手段,不管合法还是违法,只要能赚钱就是有本事,金钱至上。受此影响,一些青少年不能树立正确的金钱消费观,贪慕虚荣、讲究吃穿、好逸恶劳。个别人求富心切,急不可耐,一旦自己的愿望不能实现,就情绪浮燥,感情冲动,丧失理智,甚至走向极端,不惜铤而走险。这已经成为未成年人实施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型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谁都向往幸福的生活,但是,想要过上幸福的生活,一不能等、靠、要;二不能投机取巧,一定要通过我们的双手去努力,去创造,盲目的金钱崇拜只能让我们迷失正确的方向。

    ★怎样看待中学生早恋的问题。

    张院长告诫同学们,第一,恋爱会影响学习,在这一个时期内,把自己的感情放纵了一下,就失去了人生非常难得的机会。第二,恋爱需要金钱和物质基础,这些钱从哪来呀,搞不好就出现违法犯罪。

中学生恋爱带有许多初级的、低层次的,仅仅是一种好感而已。而恋爱是很严肃、很厚重、很神圣的事情,不仅要投入情感,还要投入责任。作为家长、老师,我们首先要理解和尊重中学时期男女同学之间的互相爱慕,互相喜欢的情感。这种情感是一种美好的东西,而不是不良的东西,更不是什么洪水猛兽,更不是什么肮脏下流。其次,应该组织各种活动,学校和家庭组织各种活动让男女同学有机会,有条件进行正常、公开地交流和沟通。此外,我们的学校应当进行必要的性教育。要打破两性之间因为无知而导致的那些性的神秘感。

   ★ 青少年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修养自己的品性

    张院长总结了三句话:第一句话:要学会感恩,感恩父母和老师。第二句话:要慎微慎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很多未成年人犯罪,都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如好吃懒做、攀比嫉妒、迟到旷课、小偷小摸等等,久而久之,走上犯罪道路。第三句话:要遵守规则。"不以规矩,难成方圆。"有些是有形的,例如学校的校规,班级的公约;有些是无形的,例如排队购物、乘车。法律就是一种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

    ★青少年的自我防范保护问题

    张院长说,一要自尊、自律、自强。这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二要增强辩别是非的能力。要认真学好知识,丰富社会阅历,锻炼各种能力,才能擦亮眼睛,分清是非。三要增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识。在遭受违法犯罪侵害时,不要害怕,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以躲避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为首要任务,采取正确的途径和方法,如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应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最后,张院长寄希望同学们,无论是国家民族,还是家人,都希望大家能够健康成长。我今天给大家讲这几个问题,一是提醒大家不要因为一时疏忽犯下错误;二是告诉大家在遭受犯罪侵害时,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张院长为广大师生上开学第一堂法律课,受到教职员工和同学们的好评,特别是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河南日报、河南工人日报、大河报、河南法制报、河南商报、郑州日报、郑州晚报、东方今报、央视网、人民网、中国法院网、中国长安网、中国网络电视台、大河网、凤凰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等详细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好的反响,大家为张立勇院长关心青少年成长的举动而感动。

    网友风景无边说:" 张院长的第一堂课上得好!"网友郭向前说:"张院长,象慈祥的爷爷,讲的这么到位!"

    ★相关链接:

     2012年,河南法院相继开展了"一校一法官"、"开学第一堂法律课"、"送法进校园"等专项活动,要求全省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都要选择辖区一所中小学做一场专题报告;落实"一校一法官"制度,每名法官访谈学生不少于10名;组织模拟法庭;遴选法律骨干老师进行集中法律知识培训;选派业务骨干担任辖区工读学校、聋哑学校、移民学校、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弟人数较多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进行特殊重点教育和帮扶。全省2100余名法官深入到各中小学,开展多种形式法律宣讲课2500余场,受教育学生超过90万人。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网络办承办

责编:金少良     编审:陈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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