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法阳光报告(总第三十三期)

发布时间:2012-12-31 10:39:49


2012年12月21日

农历十一月初九(冬至)

星期五

〓本期导读〓

【领导活动】张立勇到驻马店旁听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并和农民工座谈

【法院新闻】全省法院"三同步、两公开"工作会议在洛阳召开

【集中执行】平顶山、信阳、济源等地法院为进城务工人员发放工资款

【社会法庭】南阳中院实地指导维护职工权益社会法庭工作

【图片新闻】爱民院长驱车数百里为致残农民工立案感动农民工

【案件报道】跨省千里执行为农民工讨薪190万元

【领导活动】

                  张立勇到驻马店旁听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并和农民工座谈

   12月19日,张立勇院长冒着严寒,驱车200多公里,赶到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旁听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庭审结束后,张立勇院长又召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工代表、专家教授和驻马店市相关部门的同志座谈,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座谈时,张院长说,今天驿城区法院审理这个案件绝不是简单的刑事案件,它对帮助农民工讨薪有着重要意义,是给农民工兄弟来撑腰主持公道的。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今天我们判决的被告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了刑罚,既是打击犯罪行为也是保障农民工兄弟的人权。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就没有钱看病没有钱住房,这是最基本的生存权,所以我们要从保障人权的角度来认识我们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的重要性。

    张院长强调,我们连续四年集中办理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为2.3万人讨回了4.2亿元工资。但是,目前很多农民工仍拿不到工资。外面天气越来越冷,春节越来越近,农民工需要和亲人团聚,难道就让他们空手回家吗?前一个时期我们一直通过行政和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拖欠工资案件,收到良好的效果,但是对待恶意欠薪案件,靠民事行政的办法还不够,我们必须要动用刑罚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主、包工头依法进行打击,进行定罪量刑。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坚定不移绝不动摇,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一切为了农民工,这就是贯彻十八大精神,就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务实重干的精神,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

【法院新闻】

                                    全省法院"三同步、两公开"工作会议在洛阳召开

    12月17日,全省法院"三同步、两公开"工作现场会在洛阳涧西召开。省法院党组成员、巡视员张中林,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韩豫宛出席会议。涧西区法院、巩义市法院作为第一批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庭审"三同步"试点单位作了典型发言。

    张中林强调,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庭审中公开展示证据、公开展示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即"三同步、两公开",是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保障人民民主地位、满足人们群众司法需求,落实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加强管理监督、提升案件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集中执行】

                             平顶山、信阳、济源等地法院为进城务工人员发放工资款

    12月18日,平顶山中院举行集中为进城务工人员发放工资仪式。仪式上,郭保振院长和市人保局负责人共同为12名进城务工人员发放执行款28万余元。截至目前,平顶山中院已排查出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158件,涉及进城务工人员282人,涉案金额532.45万元;已审结96件,执结25件,执结标的额为174.95万元,为163名进城务工人员追讨薪金164.95万元。

   12月14日,信阳中院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信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出席了发放仪式。

   发放仪式上,建筑商贾春杰在接到执行款后十分激动,他说:"因一桥公司拖欠我们施工工程款400多万元,导致100多名农民长期拿不到工钱,经常围堵我家大门,我急得连死的心都有了。信阳中院领导了解这些情况后,非常重视,安排庭长亲自办理,快速执行,终于执行回来400多万的血汗钱。 "此次集中发放执行款,是信阳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启动以来的重要成果。近二十天的时间里,信阳中院共执结案件34件,其中为上海电气租赁公司、河南省信阳建筑总公司等9名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款额3496.16万元。

   12月12日,济源两级法院将517万元执行款向15名申请人集中发放,取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11月份以来,济源两级法院严格落实省法院的各项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活动进展,期间共曝光"赖账户"20起,执行到位款项517万元。

【社会法庭】

                                南阳中院实地指导维护职工权益社会法庭工作

   12月12日,南阳中院劳动争议审判庭会同南阳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一起对宛城区、卧龙区维护职工权益社会法庭进行实地查看指导。

   南阳中院历来重视社会法庭工作和劳动者权益保护。自2011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法庭工作的意见》、《关于设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社会法庭的指导意见》,并于2012年3月成立劳动争议审判庭,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专业化审判,同时延伸服务职能,加强对社会法庭工作的指导和人民调解的引导,建立起与人保局、工会、仲裁、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的联络运行机制。自今年3月底以来,全市维护职工权益社会法庭共受理案件160件并全部办结,其中调处结案122件,涉案金额70万余元,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图片新闻】

                        爱民院长驱车数百里为致残农民工立案感动农民工

     12月17日上午,永城市法院副院长曹爱民带领立案庭、民一庭工作人员,冒着严寒驱车二百余公里,到周口市川汇区李埠口乡苑寨村七组为因务工致残的农民工苑国宇上门立案,并送去1000元慰问金。

     2012年8月,在永城市东城区绿源石材厂务工的苑国宇送石材时,工地龙门架上突然坠落大量砖块,将苑国宇头部、肋部、胸部砸伤,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花去医疗费近20万元,绿源石材厂与工地负责人支付部分医疗费后不再支付费用。苑国宇的父亲无奈之下到法院询问起诉事宜。

永城市法院院长江长涛得知苑国宇的遭遇后,立即为苑国宇办理了诉讼费缓缴手续,并安排立案庭副庭长到医院为苑国宇立案。因苑国宇家人无法继续支付巨额医疗费,已转至老家治疗,江长涛院长又指派曹爱民副院长带领立案庭、民一庭相关人员赶到周口为苑国宇办理立案手续,并送去1000元慰问金。苑国宇的父亲拉着曹爱民副院长的手感动的泣不成声:"你们冒着严寒,跑这么远的路为我们办理立案手续,却一口水也没有喝,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们!"

【案件报道】

                                跨省千里执行 为农民工讨薪190万元

    "感谢法院的辛劳,感谢法官们为农民工付出的心血,如果没有你们,这个年我们也过不好啊。"12月6日,丁立增带领二十余位农民工,来到商丘中院,感激的说。

     2010年11月,丁立增等人与地处广西南宁的江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丁立增从老家组织26位村民进入工地施工。2012年3月,江南公司与丁立增等人解除劳务合同,但没有支付劳务报酬。丁立增等人多次追要,江南公司推诿拒付,丁立增等人向民权县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令江南公司支付给丁立增等人1998250元,江南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丁立增等人群情激愤,认为江南公司上诉拖延时间,意欲群体信访。而江南公司则认为原审程序违法,应当发回重审。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商丘中院结合案件情况,制定出"两级联动、审执结合、共促和谐"的工作策略。一方面到工地与丁立增等人展开交流,安慰其耐心等待,二审将以最快的速度、最优质的服务保障好农民工们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一、二审法官奔赴广西南宁,与公司负责人进行面谈,一针见血地指出公司在施工及诉讼期间存在的不当之处,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公司责任承担,并提出分期分批的履行方案。江南公司老总对商丘两级法院充满人性化的执法方式表示敬服,同意法院提出的调解方案,并于协议达成的当天,将首付款100万元支付到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网络办承办

责编:金少良

编审:陈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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