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为14位外省农民工讨回20余万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3-12-12 08:32:05




    “谢谢!谢谢!没想到这么快法庭就能帮我们要回这些工资款,谢谢西峡法院为农民工撑腰。”12月6日上午,拿到了自己近5个月的工资款,农民工刘天银不停地向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人民法院院长宋长青表达着谢意。

    当天上午,西峡县法院在西坪法庭举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现场会,该院院长宋长青亲自为来自贵州省的14位农民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款20余万元。

    时间回到12月4日下午,14位愁容满面的农民工兄弟为了讨回他们被拖欠的工资款,第一次走进了西峡县人民法院西坪法庭。经了解,他们来自贵州省遵义市,从今年6月中旬开始就跟着工头刘某从家乡来到西峡县某高速公路工地务工。眼看就要到年底了,可这时工头刘某觉得工程赔钱便撤出了工地,这14位农民工少则7千多元,多则2万多元,总额达20余万元的工资款却没了着落。为了讨回自己的工资,他们先后找到工程项目部、某劳务公司及县劳动局,可是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他们便来到了西坪法庭。

    西坪法庭在第一时间给这些农民工立上了案,并免除了案件受理费。随后,便联系工头刘某、涉案劳务公司及项目部的相关人员于次日来到法庭,对这14位农民工的工资问题进行庭前调解。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西坪法庭联系了西坪镇司法所,由司法所派出专门工作人员到法庭对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服务。同时,法庭还邀请到工程所在地的副乡长前来协助调解,确保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原来,该工程首先由项目部发包给了某劳务公司,工头刘某又从劳务公司手中进行承包。刘某根据自己对农民工许诺的工资标准造好了工资花名册,但劳务公司认为工资额是按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确定的,刘某定的工资标准过高,不予承认。项目部也很无奈,表示只要劳务公司与刘某就工资数额协商一致,他们就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绝不拖欠。看着劳务公司与刘某各持己见,相持不下,西坪法庭庭长王宏钊便主持召开了由农民工代表、刘某、劳务公司和项目部人员共同参加的民工座谈会。经过法庭反复做工作,最终,劳务公司、刘某和项目部签订三方协议,确认由项目部直接兑付给14位农民工共计206560元工资款。

    在立案两天后的12月6日上午,便出现了本文开头描述的那一幕。这起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审快结,让法庭干警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拿着自己的血汗钱,14位农民工兄弟脸上的笑容也格外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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