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联合开展的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女性为5.5%。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无处不在,特别是在部分落后的乡村和偏远山区,家庭暴力更为严重。
传统观念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文化原因,大多受害妇女认为,咱是“嫁鸡随鸡”,谁让咱这一辈子命苦呢?当受到丈夫的虐待、打骂后也不便向外张扬。而在丈夫眼里,自己的婆娘自己愿咋处置是自家里的事,别人管不着,把打老婆、打孩子,进行身体、精神上的伤害和折磨当成“私了”。家中老人被儿女赶出门外,不予赡养,沿街穿乡乞讨,对不听话的孩子非打即骂。有的为此跳河、上吊、服毒,更有的走上犯罪道路。据全国妇联前两年的一项调
查表明,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家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9成是男性,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此解体。仅在河南省每年妇联接到的数千件婚姻家庭方面投诉案件中有60%~70%是关于家庭暴力的。
家庭暴力不仅使夫妻感情破裂、家庭解体,还对受害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侵害,其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家庭范围,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虽然反对家庭暴力近年来已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一些典型案例屡屡在电视上曝光,但真正意义上的反家庭暴力还需走出许多认识上的误区,这需要妇联“娘家人”的帮助,更需要法律的维护。家庭暴力不是什么家务事,是一个必须直面的社会话题,更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机关能解决的问题,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妇联、社区、民调、司法等各单位的通力协作,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从根源上拒绝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