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账买彩票 赖账被判还

  发布时间:2013-09-24 11:22:06


    彩民林某自从迷上彩票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从每次一注两注变为几十注上百注,甚至发展到赊账买彩票,在彩票站欠下八千余元彩票钱后,因多次索要无果,被彩票门市老板蒋某告上法庭。

    蒋某常年经营一家彩票投注门市,由于林某长期在蒋某家买彩票,双方相熟以后,2011年至2012年初,林某多次在其门市赊购彩票,截止2012年3月初,林某共赊欠8000元彩票款,并向蒋某出具借条一张。后经蒋某多次催要无果,将其诉至西峡县人民法院,要求林某偿还借款8000元。

    经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在蒋某门市购买彩票经清算后为8000元,林某向蒋某出具了“借条”,双方借贷关系明确,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受到法律保护,林某拒不还款,侵害了蒋某的合法权益。近日,法院判决林某一次性偿还蒋某现金人民币8000元。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彩民:购买彩票是一种合法行为,但一定要根据自己经济情况量力而行,切忌将买彩票当成发家致富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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