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办案故事五则

发布时间:2009-08-07 09:02:45


(一)辩明火迹

 

王玉信编译

       

   钱治屯田员外郎任海阳县令时,州内大姓某氏家里失火,寻找踪迹,火源来自某家,县吏将其逮捕进行审讯,某家喊冤不服。太守刁湛说:“此案非由钱县令审理不可”。钱治到来后,讯问大姓家,得到了能够引起火灾的床腿,经过检验,怀疑是同仇家的东西。带领差役到仇家取来床腿对证,正是。仇家当即招认说:“火是我放的。故意遗留踪迹在某家,以图逃脱罪责”。某家因此被释放。

         (二)察情辩证

   大夫毕仲游出任河东刑狱提点,当时丞相韩缜镇守太原,他的家奴胡童禀告韩缜说,有一个兵士在黄堂的一侧抢劫了他的衣服。韩缜闻听大怒,将兵士交给手下的官吏审讯,并准备将这个兵士发配到贵州。毕仲游说,小童仆衣服单薄,而又是抢劫于大帅故相的屋檐下,这是不合乎人情常理的。韩缜听后有所醒悟,改派别的官吏审理,这个兵士的冤枉才得以辩明。

         (三)无指者盗锅

   副枢密使孙沔任杭州行政长官时,有个乞丐左臂无一个手指头,右臂只有两个手指头,盗窃了普通百姓的一口锅,二人争吵着来到官府。乞丐举起双臂哭着说:“ 这个人诬告我,一个无手的人怎能偷他的锅?孙沔表示他说的对,把那个百姓喝斥下去,抚劳乞丐,并把锅递给他。开始他不敢接受。孙沔再三安慰, 乞丐不知其中有计,便用两指撮起锅,慢慢举臂,戴在头上走出去了。孙沔立即派人将乞丐追捕回来,砍断乞丐的那两个手指头,令其游街示众。

       (四)解牛辩主

   南朝刘宋时,顾宪之在元徽年间任建康县令。当时有个偷牛的,偷的牛被失主认出来了,偷牛的也说是自己的牛。两人说的理由都一个样,前几任县令谁也没能决断。顾宪之到任后,便复核了他们的状子,对他们说:“你们不用多说,我已经有弄清此事的办法了。”他下令解开牛缰绳,让牛自去。牛径直回到了本主的家里。这时,偷牛的才承认了偷牛之罪。顾宪之揭发奸邪,揭露隐情,多和审理这一案件相类似,当时人都称赞他断案如神。

       (五)细问病妪得真情

   大卿王罕任潭州知州时,有个病狂的老年妇女,多次阻截知州告状,而又语无论次;知州不理,便破口大骂。知州只好命令巡察把她赶走。王罕上任后,老妇人又来上诉,差役们要赶她走,王罕不准,将她带回衙门,和蔼地慢慢讯问。老妇人虽然说的杂乱无章,但也有一些话能够听得清楚。原来,老妇人本为正室,没有儿子;丈夫的小老婆生了一个儿子。丈夫死后,老妇人被小老婆赶出了家门,家中的财产全被小老婆所得。老妇人多次申诉,都没得到公正的处理,因愤怒和怨恨而发狂病。王罕了解清情况后,将她家中的财产判给了老妇人。

   编后语:

   以上编译的五则古代办案小故事,选译自宋人郑克编撰的《折狱龟鉴》一书,是我国最早的案例故事案,宋人郑克曾当过县尉,做过湖南提刑司,亲自审理过许多案件,这些案例,虽然在今天看起来比较简单,却仍然有其启人思路,开人智慧的价值。从这些故代办案的小案例中所蕴含的古人严明执法的精神,昭雪冤狱的决心,深查细访的作风,以及巧妙办案的方法等等,不仅可以为法律专业人员所学习和借鉴,而且可以使广大读者增长见识,从而增强对法律的兴趣和爱好,为此笔者特编译几则以食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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