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水养鱼救活两家企业

西峡法院三下山西为企业调解一起三百万元贷款纠纷案

发布时间:2009-08-07 08:56:33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案结事了”这一目标,为企业分忧解难,破解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困扰。

81,该法院又为当地一家企业成功调解了一起三百余万元的贷款纠纷案。原告河南省西峡县西保冶材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山西美锦钢铁公司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受理此案后,并没有传被告到法院开庭,而是主办法官在千里之外到被告厂家进行市场调查,看被告方是否有履行能力。通过三下山西,终于摸清了被告目前的生产处境:由于受当前国际金融带来的经济危机,被告钢铁销售下滑,自20089月至目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正在筹备资金准备下半年恢复生产,如果现在就让该企业一下还清欠款,无疑是给对方公司雪上加霜。该法院为了调解双方矛盾,既不让原告受到经济损失,又能让对方企业恢复继续生产,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救活对方企业,并利于两家企业今后业务保持,继续往来。办案法官不怕辛劳,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使两家企业互谅互让,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被告方愿分三批时间在2009105前将所欠贷款3000000元全部付清。为表诚意,被告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将首期款项于82把一百万贷款打入原告账户。如被告方按期履行调解协议,原告方对30万元的利息不再追加,而且诉讼费也由原告方自愿承担。庭后,原告方领导还打电话让被告一行到该企业做客吃饭,被被告方拒绝了。此案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看着两家企业能握手言和,办案法官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最后,主办法官杨文学说:“看着你们两家企业打官司没打出怨气,而是更加相互了解和信任,我们就是再多跑几趟也是心甘情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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