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法庭法官经过耐心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因打气爆胎伤人引发的民事纠纷。
2012年3月,家住西峡县丁河镇的李某在给自家的小拉车打气时突然爆胎,拉车外盘因没有焊节牢固而飞出击中李某腿部,致其胫腓骨骨折而住院治疗。随后,李某以小拉车质量问题要求销售商赵某进行赔偿,遭到拒绝后,便到西峡法院双龙法庭起诉要求赵某赔偿其医疗费用等损失。双龙法庭刚刚受理此案不久,被告赵某因酒后心脏病突发不幸意外去世,赵某的妻子刘某悲痛万分,庭长姬海朝得知后和同事一起赶到刘某家中进行慰问,刘某很受感动,表示愿意参加诉讼。可到开庭当天,由于双方言辞激烈,加上刘某刚刚失去丈夫,一时情绪激动,起身就要把头往法庭墙上撞去,被阻拦后又掏出一把小刀往自己手上刺,均被眼疾手快的法庭干警陈钊制止。姬海朝耐心对她进行劝解,看她情绪还不稳定,便决定另定日期再开庭。
随后,姬海朝又多次通过电话做刘某的思想工作,但刘某情绪一直不太稳定,无法出庭。而另一边被小拉车爆胎致伤的李某家住深山,经济困难,为看病已负债累累,可祸不单行,李某儿子此时又因车祸受伤又住进了医院,姬海朝得知了这一情况后,二话没说又自掏腰包购买水果赶到医院看望慰问,李某对此深受感动,表示赵某已死,不给法庭找麻烦,自认倒霉,撤诉算了。可姬海朝眼看李某家中十分困难,没有因此放弃做刘某的调解工作。他及时把李某家庭困难情况及其儿子受伤住院情况告诉给她,并又通过亲朋好友做她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刘某最终同意赔偿李某的医疗费用4000元,这起案件在法官努力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