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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法院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3-09-10 10:42:17


  一、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其诉讼表的额应为我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目前以一万元为限)的简单民事案件。

  二、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一般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三、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当事人举证可以随到随举,也可以约定举证期限,但约定期限不得超过10天。被告可以放弃答辩期限。

  四、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本院判决后,双方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判决有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建议双方当事人能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以求尽快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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